书法家都精于石鼓文吗?
我同意“书法家不一定都要精于某个书体”这个观点,但认为“书法家都精于石鼓文”是一个伪命题。 原因如下:
1. 书法的概念太大、太笼统了,它包含的字符和形式太多。
2. “精”的定义又太过宽泛,究竟达到怎样的水平才算“精”呢? 秦篆包括小篆和大篆两个分支,其中小篆又分为秦篆、汉篆,大篆则包括西周金文、商周甲骨文。这些文字的源头都是同一个,就是公元前3000年左右中原地区出现的甲骨文。它们都有同样的来源,同样的书写规则。因此可以说,只要是认真研习过这些原始文本,且有一定成绩者,都可以算“精”。 但如果这样来定义的话,那几乎可以这样说,所有书法家都得算是“精”诸体了(除非他只精通某一种字体)。因为凡是书法家肯定都会写以上几种字体(虽然可能写得不好)。
如果这样来定义的话,“精于石鼓文”就没什么意义了。因为所有的书法家都必须得“精”石鼓文——毕竟这是有“书圣”之称的王羲之写的! 当然,这样来定义“精”未免太过宽泛,可能达不到题主所设想的那个标准。我想说的是,在众多的字体中,确实有一些字体是书法家们必须精通的。因为这些字是汉字的基础,是所有字体中的“基干”。这些字大致包括笔画简单、结构稳定的文字及其变形字体。如“一”“二”“三”“四”“之”“上”“下”“士”“大”“小”“日”“月”等;还有“永”“延”“崇”“尚”“光”“辉”等。
这些字能够代表一个时代的汉字书写水平,具有典范作用。能写出这样的字才有可能称得上“精”。 至于楼主所说的“书法家都精于石鼓文”,我觉得可能是说该书法家必须擅长写这种带有刻划味的古文大篆。但是这也可能是出于其他考虑而设计的。比如为了集中展示某一体或某种风格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