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壮志是书法家吗?
李壮志不是书法家。 原因如下: 在中国书法史上,有书家之称的评价标准一直颇为多元和模糊;从汉魏六朝到隋唐之际,书家的称谓更多地指代那些善写碑刻的人。唐代张彦远论书,首称“用笔”,其次方才谈到“结字”、“布局”,所谓“用笔千古不易”(《法书要录》),可见用笔在书家评价中的极端重要性。宋代以后,“写字”与“作画”分途发展,书家概念开始向“写字”一端偏移。元代赵孟频论书,以“美秀”评字,又以“遒劲”评书,所谓“遒劲”者,其实也就是书写时笔力的表现,这与唐人“用笔”之说实有渊源。
至清代吴昌硕评书,始有“潇洒”一说。吴昌硕之外,现代诸名家关于书家看法,多承自晚清民国民间书风之流弊,一味追求雄强、茂密而忽视了书写之美。1949年以后,书家概念被不断放大,不论书写水平如何,只要书功扎实,即可被称为“书家”,甚至将那些书画兼行的大家排除在外,如齐白石、刘海粟等,于是书家队伍急剧膨胀,良莠不齐。时至今日,书家已经成了市场上炒作的最有力的工具之一。很多人看了一些所谓的书法书籍或文章,就自作聪明地给古人定论——说某人是书法家,或某人的字不算书法家。这种作风很不严肃,也很不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