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十八年有没有东三省?
有的,是伪“满洲国” 1932年初,日本关东军以“满洲国”元首溥仪的“御用挂”为名,扶植溥仪当伪“满洲国”皇帝。
3月8日,伪“满洲国”宣布成立;3月9日,伪“满洲国”在长春成立傀儡政权;3月10日起,伪“满洲国”开始正式运作,同时改定国旗、国徽并颁布《皇帝诏书》和《政府令》等。
此时,“满洲国”的领土包括今黑龙江省、吉林省和辽宁省的全部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和河北省东北部。其中,黑龙江省北部及西北部部分地区划归新设置的兴安北省管辖,其余地区则与原来所属之省相同。 随后不久,由于日本侵略军发动了“华北事变”,占领了河北、山东等地,为了安抚关内民众,特别是控制华北五省的国民党势力,日军于1935年6月在东北设置了“满蒙自治联盟”,将原属热河省之赤峰、林西二县划归察哈尔特别区管辖(现内蒙赤峰市),以扩大伪“满洲国”的版图。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接收东北。为将伪“满洲国”境内的伪满洲国人民委员会及其所属机构置于国民党的直接控制之下,1945年10月至11月间,国民政府将伪满洲国划分为10省、3自治区和4特别行政区,并在长春设立行辕作为对伪“满洲国”司法管辖权的象征。
1947年11月22日,辽北省与松花江专区合并成立新的松江省。到解放时止,除黑水(今属黑龙江省)、嫩江(今分属黑龙江和内蒙古)两专区外,其他各专区的名称基本保留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