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邮票有价值吗?

池仁淼池仁淼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从历史角度审视“特”字头的邮票。在1843年,世界上第一枚邮政邮票在英国诞生,然而当时并没有给这枚小小的邮资凭证定一个特定的面值——也就是说,在这枚邮票上,你无法判断它究竟应该贴多少钱的邮政费用。直到一百多年以后的1962年,英国才发行了第一枚“特”字头的邮票——“澳大利亚联邦祝贺女王陛下六十年周年纪念邮票”(图1)。

从此往后,“特”字头邮票才逐渐发展流行起来;但是,由于“特”字头的限定范围较为宽泛、并没有固定指向性,因此各国在设计制作“特”字号邮票时,大多选择以本国的历史、人文或自然风貌为主题,这导致其艺术价值往往高于其它票品。

此外需要一提的是,虽然“特”字头的限定范围为邮政业务服务,但其职能是收取邮件的费用,并不涉及信件内容审查等行政功能,所以从这一角度看,“特”字头的身份其实更像现在各国的“邮资封”和“邮资明信片”——它们都是通过出售邮资凭证的方式收取费用,并以此作为邮件投递的基本资金来源。

其次,我们再来谈谈题主所提到的具体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行业标准》之界定,“特种邮票是指以反映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成就和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事件为题材而发行的邮品”。“重大事件”的定义同样适用于“重大科技成果”“重要人物”以及“重大建筑”。 综上我们对“特”字头的限定区域作一简单归纳: 由此我们可以得到关于“特”头品种两个最重要的判定准则:

一是看其是否反映了我国的现代化建没成就或是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二是看其是否通过邮递方式传递信息。 根据这两个准则,我们就能对题主的问题作出答案。

最后我们再来看题主说的“这些特快专递邮票将来是否会有收藏价值呢?” 我的答案是肯定的,但这种收藏的价值或许不会很高。

理由如下: “特殊用途的挂号信函”和“快递包裹”在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郵政法》中属于应当予以送达并交付收据以证明自己完成投递任务的邮政特别服务。这种特殊的邮政服务所产生的邮寄费用自然也享有特别的地位,而这种费用的收支情况又直接与国家税收收入挂钩。

既然如此,我们有理由相信,未来当邮史专家回顾此事时,一定会将这些特殊用途的挂号信函和快递包裹列入到“国家法定邮局必须交付收据的证明事项”之中,届时此类收件凭证将成为有价证券,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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