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500的人民币了吗?
我有一张1948年出版的,1976年发行的500元人民币,编号VI IV 3960205,这算不算文物?可不可以出售呢? 答主是从事文物相关行业工作,关于文物的定义,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有明确规定,即: “文物是指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化遗产” 因此根据上述定义,文物应该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历史的”,二是“文化遗产”。
一、“历史的”含义 “历史的”这一条件要求文物必须是在历史上产生过或生产过的物品。换句话说,现在制造的东西并不属于文物。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文物作为一个特定概念,其内涵外延均不同于其他概念。如果允许将现代物品认定为文物的话,必然会导致对文物定义的扩大,造成文物概念与其他概念的混淆。
二、“文化遗产”的含义 所谓文化遗产,从严格意义上来讲是指在人类历史发展中,由人类创造或者人类所接受的具有突出价值的精神财富;但若从广义角度上来看,所有拥有一定历史的物质财富都可看作文化遗产,这也就意味着,像楼上那位朋友所说的古文物遗址也属于文物范畴。不过需要说明的是,尽管从理论上来说所有的古代东西都是文物,但文物毕竟是一个国家历史文化积淀的重要载体,是国家与民族无价的宝贵财富,所以并不是指所有古人用过的东西都叫文物。
回到问题来,1948年出版的,1949年停止发行的人民币是不是文物?答案是肯定的。因为第一,它是中国历史上首次正式印刷发行的人民币;第二,它虽然只流通了两年,但却是中国货币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而且由于我国近代以来一直处于战乱时期,能够留存到现在的实物比较少,这张纸币作为“历史的”物质财富,无疑是极其珍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