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什么是书法家吗?
“书法家”是什么,这个定义一直不太明确。 传统上认为,书法家是从事书写工作并以此为职业的人;当代社会,则把能写好汉字,并以此获取报酬的人,都称为书法家。这个观点显然比较狭隘和模糊。 中国书法历史悠久,书体文风更替复杂,自古代以来人们认识不同,所持标准有高下之分。
在汉代,人们把写字写得漂亮而拿到较高的俸禄(晋代设“书佐”一职,掌管文书,以书法定功程),视为书法家,但这样的作家水平不高;而唐代张怀瓘著《书断》,作四品评定,以“神采”为主、兼论结构的“妙品”作为书法家的最高等级;宋代苏轼等认为,“书之妙在于志气”,提倡书家的个性,因此苏轼等人虽在技艺上不如唐朝人,但地位却在唐朝之上:元代以后,书法家指代的范畴逐渐扩大,无论是否职业书家,只要技艺精良,都被称为书法家。
现代的书法家,除了少数如林散之、沈尹默等纯靠书法吃饭的外,大多都不是纯粹的职业书法家,而是职业以外的文人书家。他们或是文学家,或是画家,或是篆刻家……由于擅长书法,他们往往能在自己的职业之外再增加一项收入。如近代著名学者梁启超,他的书法就被誉为“饮誉书画两绝”!他因应他人请求题字、写中堂、治印的收费很高;现代画家黄宾虹、吴冠中、韩美林等的字也常被求字者一抢而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