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作品有没有大小的规格?
书法作品可以根据需要,有大小的规格。一幅幅书法作品就像一排排站队的学生,应该大小相当,错落有致。当然根据悬挂的位置也可以灵活处理,但大小差别不可过于悬殊。在内容上不可重复,色彩上也不宜一致,以免“众容一貌”、“一屋一腔”。
在一幅书法作品中,字的大小也要注意变化,切不可“字字相等”,呆板如算子。我们在观赏王羲之的《兰亭序》时就会发现,其大小参差,变化多姿。从全幅看,大致可分为大、中、小三种,大字“仰观”二字,中字“崇山峻岭”等,小字“是日也天”等,在同一种字的内部也有大小变化,例如“清流”、“激湍”等,字内部的笔画也有大小变化。这种变化是建立在和谐统一的基础上的,没有和谐统一就没有变化。我们在创作书法作品时也应该注意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