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出版的书是古藉吗?
一般说“古籍”,指的都是清末民初以前印制的书(1912年之前)。但这里的“古”并不是指古代的书籍(即唐代以前的书籍)。因为汉代的刻板书和宋代的活字板书,流传至今的不少;而且,很多明清时期的刻本,因为年代并不久远,也没有流失海外,所以也保留了很多。现在所说的“古旧书”大多是指清末民初学者的著作以及前人的笔记、诗文别集等。这些书的版式比较独特,每行字数不等,排版错简较多,一般新式标点符号使用也并不规范,甚至用繁体字而不加简化。
至于民国时期的图书,如果出现在今天的书店里,你还会认为它是“古旧书”吗?其实,这个时期出版的图书,无论从印刷技术还是装订工艺方面,都有了很大的进步和提高,与清代相比真可谓“焕然一新”。现在的古籍鉴定,已不再以版片年代的早晚为判断标准了,而是参考诸多因素综合判定。例如,看其印制精良程度,如果太过精美,肯定不是“古旧书”;再如看其内容是否有误,如果是“校勘精审”“辑佚最全”之类,那也是不老的版本。
当然,还有一些“祖传旧书”,由于年代久远,不仅字体难以辨读,加之战乱等原因,很有可能找不到出处或首次刊行的信息,这种书也有可能是“古旧书”,不过概率较小而已。 我这里有很多上世纪50至70年代出版的图书,由于当时中苏关系较好,许多书籍都是苏俄文译本,虽然年代不算久远,但外文书店的标签却仍然清晰可辨。另外,有些内部发行的书籍,由于需要编号盖章,留有大量发行记录,也可以作为判断依据。
总之,判断一本书是否为“古旧书”并没有固定的标准,还需要结合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在这里有必要说一下,本人并没有系统学习古籍鉴别知识,只是基于个人经验略谈几点,供参考。